问题 | 在我国女职工产前病假可以请多久 |
释义 | 产前病假是按照病假执行,享受病假工资。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综上所述,病假即为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孕期员工长期请病假的话怎么办? 女职工保胎假,有医生证明的,可以请病假 怀孕不能作为直接休病假的理由、且怀孕也并非绝对保护伞,若女职工未有相关医院证明擅自休假,用人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将该行为 视为旷工行为,超过一定天数,可以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旷工期间可不支付工资。怀孕并不能成为违纪行为的保护伞,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女职工“三期”内同样可以被解雇。 二、医生开病假条总体原则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发放病假建议书(或病情介绍书)的职权。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建议书,同时在病历(含门诊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建议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能有效。 3、各专科医生(除急诊值班医生外)不得签发非本专科的病假建议书。签发病假建议书日期必须与诊治日期相一致。凡是提前开具或日期推后2天以上者,视为无效病假建议书(或病情介绍书)。 4、一般门诊病人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续假时间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门诊特殊病人休假详见附件。 5、一般住院病人出院后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续假时间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住院特殊病人休假详见附件。 6、住院病人出院后,对患有短期内难以康复的较严重的疾病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内必须科主任审核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须经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如需陪护者,可注明需陪护天数,但一般不超过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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