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市高中毕业证丢了处理方法是什么2023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如果丢失高中毕业证,学生可以获得学历证明。需要毕业信息等证明时,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开具。申领学历证明的程序包括本人提出申请、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另外,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毕业证书遗失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开具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分析 如果您丢失了高中毕业证,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您将无法补办或发放证书。但是,您可以获得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二、申领学历证明的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 另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毕业证》丢失,提供《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刊遗失声明;补办需要交两张和原件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 三、毕业证书有防伪吗 由于毕业证书在中国社会起的作用非常大,特别是大学毕业证书经常被伪造,之所以会被伪造是因为目前证书的防伪水平过低及其有些单位及部门对此监督不严导致的。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毕业证书的防伪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其中以防伪查询是证书防伪的最高水平。 四、关于丢失毕业证的提醒 毕业证虽然很多企业不在乎,不过,对于很多管理严格的公司来说,毕业证依然是敲门砖。鉴于毕业证不能补办,建议高中生一定要好好保管毕业证,一般放家里比较好。出去工作用完,一定要妥善保管,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找工作不需要把原件交给任何单位。 教育部:毕业证丢失可补办学历证明书学生若丢失学位证、毕业证等,学校查实后可出具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教育部表示,这条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如丢失相关证书,须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的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应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须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除此以外,学历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学历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学历证明是指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证明一个人具有特定学历的证明文件。对于需要申领学历证明的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办理: 1. 在学校官网或相关部门网站上进行申请。具体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通常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学历相关信息等,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到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3. 通过专业机构进行申请。例如,一些人力资源公司或教育机构可以提供学历证明申领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表格。 4. 在线申请。有些地区或机构提供了在线学历证明申领平台,个人可以在网上完成申请和提交。 5. 寻求学历证明认证机构帮助。对于一些较难弄清楚的学历证明问题,可以寻求学历证明认证机构的帮助,它们可以帮助个人核实学历、开具证明等。 值得注意的是,申领学历证明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可能面临不通过或被撤销的后果。此外,不同地区或机构可能有不同的申领流程和要求,建议在申领前仔细阅读相关指南。 结语 如果您丢失了高中毕业证,不要担心,您可以获得学历证明。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您将无法补办或发放证书,但您可以获得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申领学历证明的程序分为三步: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另外,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毕业证书遗失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开具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条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应当载明修业年限和学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九条 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 本科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允许特定学科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高等学校的设立 第二十九条 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委托由专家组成的评议机构评议。 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由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批机关审批;修改章程,应当根据管理权限,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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