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离家有哪些后果? |
释义 | 离婚不离家的,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双方当事人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离婚不离家的两者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 一、未登记结婚夫妇财产怎么分配 当事人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登记婚姻关系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属于夫妻的范围,只属于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平均分割。 二、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区别与联系 1、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则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则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没有结婚证生两个孩子是夫妻关系吗 没有结婚证生两个孩子不是夫妻关系。未领取结婚证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不得法律认可。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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