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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登记后给的陪嫁怎么处理
释义
    一、夫妻登记结婚后嫁妆归谁
    1、陪嫁彩礼一般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父母在登记结婚时赠送给女方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这些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6)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请求女方退回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女方的陪嫁彩礼都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父母明确表示只赠送给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意思就是,如果女方父母没有表示是送给女方一人的,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网咨询专业律师。
    
     该内容由 陶玉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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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22: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