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告知未如实告知血糖情况而拒赔,是否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情况?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签订前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保险责任。但是,如果投保人能够证明其未故意隐瞒或者未知情,以及未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无关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订立前,保险人应当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询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并说明有关事项的重要性。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2.《保险法》第二十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足以影响保险事项的决定,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依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被保险人未故意隐瞒或者未知情,以及未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无关的情况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因此,如果被告知未如实告知血糖情况而拒赔,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情况,如医学证明、血糖监测记录等,以证明自己未故意隐瞒或者未知情,并且未如实告知血糖情况无关于保险事项。如果保险公司仍然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3 22:2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