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与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经原出租人同意有效。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虽未约定但原出租人明确表示同意转租的,二房东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一、哪些房屋不能转租房屋如何租才合法 不能转租的房屋: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擅自在租赁房屋内建造的; 3、预租商品房; 4、租赁合同未约定转租,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转租条件: (1)在转租的前提下,转租必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2)从转租对象来看,转租房屋是出租房屋,可以是出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 (3)从转租收入来看,转租人从转租中获得收入是毋庸置疑的。 (4)转租成立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义务,并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除出租人与转租人另有约定外。 (5)从转租合同来看,转租合同是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6)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终止或终止,转租合同相应变更、终止或终止。 二、不得转租的情形有哪些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房屋不得转租;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房屋不得转租;预租的商品房不得转租;违背双方意愿, 双方经共同讨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房屋不得转租;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得擅自转租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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