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属于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284条第一款,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扣留车辆至投保后,并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1、交警会给行政处罚。 2、赔偿问题如双方申请交警调解,交警会调解。 3、如果对方未投交强险,相关 民事赔偿责任 由肇事者承担。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