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房产买卖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房产交易申请表;(二)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三)涉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转让合同(买卖协议、具结书)(四)房产评估报告书(五)出方为个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为涉外人员需需提供公民护照复印件校验原件;出方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国有单位的须上级主管机关批准转让文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复,企业经营性质为集体所有权制还须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须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人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六)受方为涉外人员,需提供公民护照复印件校验原件;(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八)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2、委托具有中介资质的房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 房产转移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房产转移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房产转移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房产转移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办理房产转移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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