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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释义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债权人占有留置物是依据合同的规定合法占有,非法占有或强行索债取得的财产不能成为留置物;
    2.留置权只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合同,不能滥用留置权;
    3.合同没有相反的约定。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为:
    (1)定做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
    (2)承揽人合法占有本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票据的出票人资格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出票人必须有相应的资金保证。
    票据法对本票的出票人资格没有具体限定,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授权其根据现实的和发展的需要来确定本票出票人的范围。
    招标人招标要求应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办理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股东代表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
    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
    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接到该请求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
    3、有明确的被告。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股东所在的公司,只是因公司怠于或者拒绝提起诉讼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起诉讼而已。
    参加股东临时会议应具备哪些条件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的股东应单独或合计持股比例达10%以上,低于该持股比例的股东不具有提议权。《公司法》设置10%以上的持股比例要求,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股东享有召开临时会议的权利,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股东滥用权利破坏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因此该持股比例的要求是公司法权衡股东与公司利益的结果,不宜由公司章程任意打破这一平衡。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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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