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能否更改户口姓名? |
释义 | 新生儿父母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先起好孩子的姓名,一旦签发就无法更改。若需要更改名字,一般要求在办理入户后,再到户籍部门申请更改资料。不可未经办理入户手续而直接更改名字。 法律分析 可以改,但是会比较麻烦。 新生儿父母去妇幼保健站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必须先起好新生儿姓名,出生证一旦签发就不得更改。 若需要申请更改名字,一般都是要求给孩子办理入户以后,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更改资料的,不可以未办理入户直接更改名字。 拓展延伸 新生儿姓名更改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针对新生儿姓名更改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姓名即确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改回原姓名:(一)该自然人自出生后,用前姓名或者原姓名不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二)该自然人曾使用其前姓名或者原姓名具有特定含义或者与其出生经历有关的;(三)该自然人自出生后,其父母或者近亲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前姓名或者原姓名的。 因此,针对新生儿姓名更改问题,家长可以依照《民法典》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改回原姓名。但是,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盗用、假冒新生儿的姓名,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新生儿父母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先起好孩子的姓名,一旦签发就无法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名字,一般要求在办理入户后,再到户籍部门申请更改资料。因此,建议在办理相关手续前仔细核对信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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