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这要看是谁的问题,如果是开发商的问题,比如说按揭办不下来等问题,那要是扣除佣金是不合理的。 如果是买方的问题,既然同意了,就要求出具书面的东西或签订一个补充协议约定退房事宜。 如果你觉得开发商不能做,就给他们的负责人(最好是法人代表)谈谈,录个音。内容大概包含如下部分: 1、确认对方身份 2、“我是 我购买了购买的你们公司开发的 楼盘 号楼 单元 房间住宅,我已经交了 钱。” 3、确认退房事宜。 4、一定不要说成你的原因退房(比如说“我不想缴这么高的首付之类的话”),否则以后就成了由于你的过错退房,要做成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样子。 5、如果对方说要等到卖了你的房子再给你退款,你就有两个选择: (1)不说话,挂掉电话即可。(适用于房价没有升值可能的情况) (2)要求,对方明确卖房的价格,并协商分配超值部分。(适用于房价有升值可能的情况) 然后打官司吧,开发商是不会给你老老实实的退房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