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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证有哪几种?土地证办理申请书怎么办理?
释义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证办理申请书:
    关于办理土地登记和权属证明的申请市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65.12亩。根据市政府《关于粮食工作有关问题》[2010年(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我公司已于2011年10月将该宗土地中的57亩土地,交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以[十政储出(2010)59号出让宗地]向社会公开出让使用权。剩余8亩土地,按照市政府对《市粮食局关于保留原二堰粮库部分土地用于还建相关项目建设的请示》的批复意见,仍保留划拨地的性质,留给市粮油储备公司用于市粮油批发市场、市军粮供应中心、市粮油食品检测站等项目建设用地。为此,特申请对保留的8亩土地,仍按国有划拨地性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申请
    2011年10月26日
    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法律定义
    我国法律对于土地制度采用二元制立法规定,即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种土地类型。此二元制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被《宪法》第十条专门规定,也由《土地管理法》第八条承接补充规定。
    在土地所有权归属上只存在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两种类型。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故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即为集体土地。
    而建设用地的概念则属于对土地用途的分类概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所以集体建设用地的含义是复合型定义,即在地域上位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集体土地,且在用途上是属于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所以从实践过程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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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7: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