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第1057条规定了哪些内容? |
释义 | 民法典1057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参与各种活动的自由,不得限制或干涉对方。夫妻地位平等,应树立优良家风,重视家庭文明建设。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特征为:条件存在于意思表示中,是表意人自己附加的未来不确定事实。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1057条是什么 1、民法典一千零五十七条是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二、民法典中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具有以下特征; (一)条件存在于所附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之中,并且构成该意思表示的一部分。 (二)条件是表意人自己附加到意思表示之中去的,而不是他人违背表意人的意愿硬塞进去的,也不是法律直接规定的。 (三)条件必须是作出意思表示时尚未发生的、将来的、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 结语 民法典1057条确立了夫妻双方的自由参与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禁止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限制或干涉。该条款强调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平等地位,提倡良好家风、家庭美德和家庭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夫妻应互相忠实、尊重、关爱,家庭成员应敬老爱幼、互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此外,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民法典中的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特征在于条件存在于意思表示中,是表意人自己附加的未来、不确定、可能发生或不发生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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