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合同自何时成立? |
释义 | 定金合同是为保证主合同履行而订立的担保合同,约定一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履行后应收回或抵作价款。成立于实际交付定金时。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该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签订的一种担保合同。在订立主合同时,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被收回或者抵作价款。《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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