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创业补贴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2023 |
释义 | 成都市对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有孵化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可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建立的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并在3个月以上入驻平台方可申请补贴。对于农业职业经理人,还需满足相关条件。办理层级为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申报流程为高校牵头组织专家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意见,申请材料和公示情况等报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区(市)县就业局进行初审,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复审 法律分析 一、资格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起,仅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生(以下称在校大学生)或本校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以下称高校毕业生)方可在我市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平台内领办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按规定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入驻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平台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农民合作社、受聘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实体补贴。 3.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4.开办“网店”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二、办理层级 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 三、核心内容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3.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对孵化项目或者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以项目、实体的主要负责人为申请对象,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一项目、实体补贴。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 四、办理单位 在蓉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受理。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受理(在蓉高校按校区所在地实行属地受理) 五、申报材料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创业项目应提供:本人(项目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专家评估意见,高校对学生入驻时间及孵化情况的证明材料,《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2)。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应提供以下材料: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2),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团队创业的还应提供团队成员名单(含学生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号码)。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店”网站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对应运单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还应提供“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和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其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六、申报流程 1、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组织专家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评估完成后,在平台所属高校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校(校区、创业创业平台)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区(市)县就业局进行初审,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复审。由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后,向高校拨付资金,由高校发放至创业大学生个人账户,不得发放现金。 2、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在创业所在地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向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部门,由就业部门根据审核意见直接拨付带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拓展延伸 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是指由高校毕业生创办或者参与创办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依法注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 法律主体资格:高校毕业生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在创办企业时,需要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2. 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万元。这是为了保障企业的信用风险和责任承担能力。 3. 名称:企业名称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申请注册时,需提交3个以上备选企业名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4. 组织机构:企业应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等组织机构,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限。 5. 税务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需在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6. 印章刻制:企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领取印章刻制证明。印章刻制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印章刻制备案手续。 7. 社保登记:企业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8. 印章使用:企业需按照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印章,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需要满足以上条件才能依法注册成立。如果未依法满足上述条件,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承担。 结语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仅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才能在我市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平台内领办孵化项目并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同时,符合条件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也可以申请创业实体补贴。办理层级为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申报材料包括孵化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创办创业实体补贴申报表和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办创业实体补贴申报表。申报流程为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高校牵头组织专家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高校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区(市)县就业局进行初审,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复审;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向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部门,由就业服务部门根据审核意见直接拨付带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6-02-06)\t第三十九条\t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扶持下设立的集体企业,其扶持资金可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一)作为企业向扶持单位的借用款,按双方约定的方法和期限由企业归还扶持单位; (二)作为扶持单位对企业的投资,按其投资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扶持资金的来源,必须符合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与其扶持设立的集体企业,应当明确划清产权和财务关系。扶持单位不得干预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集体企业也不得依赖扶持单位。 乡镇企业法(1996-10-29)\t第四十一条\t乡镇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由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在其改正之前,可以停止其享受本法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优惠。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6-02-06)\t第三条\t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和扶持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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