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中借来与借到有区别吗 |
释义 | 借条中借与借到的区别是,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借不一定代表已经借到了钱,但是借到则一定是已经将钱拿到了手,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形成。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一、借条跟欠条的区别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 1、借条。 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欠条。 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二、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第一次要款被拒绝就应当视当其权利受到了侵害,其诉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次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一般情况下是基于债务人出具欠据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或经过结算后,债务人需给债权人款项,因为存在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拒绝给付的情况,从而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欠据,此时,债权人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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