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政府采购的原因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未政府采购的原因是: 1、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的原因,采购标的来源单一; 2、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存在紧急采购时效之需要; 3、需要增加购买、重复建设或反复提供类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且该原合同是通过竞争邀请程序授予且新合同授予同样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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