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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不用赔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释义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可以转移补偿吗?
    1.职工提出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的。该职工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该职工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无需作经济补偿。
    2.职工调动和转移工作单位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提出,并经协商一致的。劳动者要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于劳动者进入新用人单位是原用人单位安排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单位解约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根据用工自主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员工解约经济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的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3、协商解约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单位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
    5、额外补偿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6、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
    7、克扣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
    经济补偿金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法律没有规定员工向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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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8: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