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下列行为均是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1 、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 随意延长工时或不安排劳动者休息; 3 、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 4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5 、 未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6 、扣押劳动者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7 、节假日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8 、 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 9、 发生工伤或安全事故不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