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府保护环境的措施有做绿色消费者,购买绿色环保的装饰材料或其他消耗品,自带筷子,拒绝使用一次性木筷,拒绝购买以濒危物种为原料的中药材,也拒绝使用珍贵木材用品,给动物一个安全的家。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指的是人类有意识的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资源受到污染和破坏,环境保护措施指的是工程开工前,一般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详细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计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