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加班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但是,法律没有规定是否需要支付额外的收入费。 法律依据: 1.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可以安排不同部门、不同工种或者不同时间实行轮休或者错峰休假。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加班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用人单位不得少于劳动者正常工资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加班日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标准为劳动者支付报酬,并且不能以调休或者其他方式代替支付。”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需要支付额外的收入费,但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加班日工作的员工应当按照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