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延期交付的工程怎么赔 |
释义 |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除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以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息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4、停、窝工时发生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一、甲方原因停工索赔标准 甲方原因停工索赔应该按照建设工程造价依据进行赔偿,但必须有监理签过的停工。 因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行为或失误造成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即费用索赔),顺延延误的工期(即工期索赔)。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的乙方可以依法索赔,双方可以经协商一致签订索赔协议书,其内容应当包括:甲方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补偿原则,停工的具体日期,停工的原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临时设施费的补偿,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计算周转材料停止补偿,施工机械停职补偿。 二、工程款逾期利息怎么算? 支付工程价款是业主的义务,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价款的行为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欠付工程款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了利息的计付标准:“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实际上,建设工程也是一种商品,建设工程的交付也是一种交易行为,一方交付商品,对方就应当付款。如果欠款,就将产生利息。利息的计付标准如果有约定的,应当从约定,这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约定的,按照上述规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因为利率法定也是中央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按照上述规定,利息实际上属于法定孳息,业主欠付承包商工程款时向债权人支付利息,这也是民法中关于债的一般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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