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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告开庭注意事项
释义
    法律分析:注意事项:
    1、开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携带法院送达的传票,自己的民事起诉状;
    3、就自己起诉状中的内容需要有证据来支持,携带证据的原件;
    4、注意庭审纪律,按时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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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7: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