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买房屋时,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未办理过户的,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是有效的,过户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要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