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私募基金合同规定条款包括: 1.私募基金的名称; 2.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具体载明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 3.私募基金的计划募集总额; 4.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5.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 6.私募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等。 法律依据: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十一条 订明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 私募基金的名称; (二) 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具体载明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 (三) 私募基金的计划募集总额(如有); (四) 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五) 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 (六) 私募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 (七) 私募基金的结构化安排(如有)等。 申请私募基金条件有哪些 申请私募基金条件有: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2、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私募基金最低规模 私募基金募集最低金额是100万元。我国对于合格的投资者有明确规定,并且也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私募基金的集资方式来源主要是通过募集,也包括基金发展中根据项目以及基金发展来的。而且私募股权基金资金募集都是不公开的,基金对象也有一定限制。当然也是尊重私募股权基金自行决定资金募集规模的原则。遵循尊重私募股权基金自行决定资金募集规模的原则。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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