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标准: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分户的条件是什么?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以上是关于18岁后可以独立办一个户口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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