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认定的 |
释义 | 一、同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认定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二、同居共同债务如何偿还?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一、个人保证担保夫妻双方需要一起承担吗 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的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由一方自己承担责任。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或者说家庭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列举性地指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 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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