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情、关系、金钱、权力。要研究如何克服法律实施的阻碍和阻力,有针对性地进行程序设计、制度预防和机制阻隔, 针对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必要把排除人情、关系、金钱、权力对法律实施的干扰作为重点整治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 5. 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决贯彻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原则,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不断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机制,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全体法官都要养成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案、敢于担当责任的职业品格。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和副庭长,要坚决支持合议庭和独任庭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上级法院要坚决支持下级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