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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民能看村里协议吗
释义
    农村土地补偿款纠纷,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不找法院。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一、村委会的性质
    《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根据以上规定,村委会的性质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的含义,就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治的方式就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治的主体是广大村民,而不是只占村民少数的村委会成员。
    因此,村委会这一概念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由广大村民组成的自治共同体;一是指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即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村委会成员是村民选举出来为村民办事的,是村民自治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村民自治的根本途径和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涉及全村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都必须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决不能由村委会成员几个人决定。总之,村民是自治的主人,是自治权利的享有者。真正由村民当家作主,是发展农村基层直接民主的本质和核心。
    二、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协议书法律效力
    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协议只要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等法律规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相关法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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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6: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