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工是否为正式工? |
释义 | 劳务派遣不是正式工,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享受的是劳务报酬。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区别在于签订合同的单位和受领报酬的单位不同。劳务派遣的特点是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法律分析 一、劳务派遣是正式工吗 劳务派遣不是正式工。正式工则是指与非正式职工对立,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制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企业需要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二、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区别 1、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同;劳务派遣合同中的劳动者是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派遣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并没有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工则是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合同,合同中并不存在第三方。这是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最大的区别。 2、接受报酬的单位不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受领报酬的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而不是向接受劳动的单位受领;正式工领取薪资则是向原单位领取,即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给付劳动报酬。 三、劳务派遣的特点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者规定的临时性,是指工作岗位存续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辅助性,是指该工作岗位是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的岗位。 替代性则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休假、离职等原因无法完成其工作,则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其工作岗位的工作。 结语 劳务派遣不是正式工,与正式工最大的区别在于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同。劳务派遣合同中的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订合同,而不是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外,劳务派遣的特点是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临时性工作岗位的存续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辅助性工作岗位是为主营业务提供非主营业务服务的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其他劳动者替代原劳动者完成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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