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辩护律师拒绝某些案件,是否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告? |
释义 | 法律分析:死刑辩护律师拒绝某些案件是其职业自由的表现,但是否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告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拒绝案件是因为涉及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或者拒绝后可能对被告造成不利影响,就需要向有关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律师行业协会应当依据本法和有关规定,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律师应当依法保守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泄露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秘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律师违反法律规定,泄露与当事人之间的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十五条:律师应当担负起为当事人辩护的法律职责,但应当拒绝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委托。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十八条:律师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中谋取私利,不得违背当事人意愿。 因此,死刑辩护律师拒绝某些案件是否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告,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其行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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