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申请受理的原因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可能由于下列原因而进行破产清算。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会进行破产清算。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也会被依照规定进行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