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破产申报确认过的债权能另行起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利害关系人如果对破产有争议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 诉讼 的。 债权人 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依据 企业破产法 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利害关系人如果对破产有争议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法律客观: 破产债权申报是不要诉讼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在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是不需要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