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请明确买卖的取得方式。 |
释义 | 买卖属于继受取得方式,继受取得是通过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方式。买卖、赠与、继承、遗赠等都属于继受取得的表现形式。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原始取得是通过劳动生产、收益等方式直接取得物权。在进行继受取得时,最好签署正规的合同协议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分析 一、买卖属于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买卖属于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原始取得”的对称。通过一定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在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或移转占有时移转。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 继受取得的表现形式 1、买卖合同 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2、赠与、互易 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3、继承遗产 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4、接受遗赠 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5、其他合法原因 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财产所有权,如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二、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区别? (一)物权的取得不同 1、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 2、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 (二)包含内容不同 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收益、添附。 2、继受取得:移转的继受取得,创设的继受取得,特定继受取得,概括继受取得。 中国的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 继受取得和原始取得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是对立面。原始取得一般指的是劳动生产、收益等。我们通过以继受取得的方式获取盈利的,最好签署正规的合同,继受取得大部分是经济交易,随便交易的容易出现经济损失,以签合同协议的方式维护自己最好不过。 结语 买卖属于继受取得,即通过一定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方式。继受取得包括买卖、赠与、继承、遗赠等形式。买卖合同是一种常见的继受取得方式,通过协议和支付价款,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与原始取得相比,继受取得是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愿为依据取得物权。在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在进行继受取得时,建议签署正规的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 (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 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零三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二十四条 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以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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