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是什么?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内容:出卖人及买受人名称、房屋信息、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及地点、检验标准、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合同无效情形:欺诈、恶意串通、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纠纷解决方式:约定仲裁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未约定则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1、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房屋信息,包括位置、装修及附属设施; 3、房屋质量、价款; 4、履行期限; 5、履行地点和方式; 6、检验标准和方法;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有以下几种情形,否则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如有约定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未约定仲裁协议,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相应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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