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法律依据: 《南川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宗地土地补偿费按照本办法附件《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表三的标准执行。 宗地安置补助费=宗地征地单价×征地面积﹣土地补偿费。 宗地征地单价由区片征地综合价格结合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均农用地系数确定。 人均农用地系数按征地预公告发布当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有农用地面积除以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在册农业人口数计算。 区片征地综合价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综合考虑被征收土地区位、类别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 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实际计算。 征收未利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