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概念不同。撤职,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级别。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停职,是指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 2、性质不同。撤职、停职是一种惩罚性行为;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所以公职人员正常的职务调动会用到此词;触犯法规的公职人员往往也用到此词,他们因为当时不适任原职所以或是职务调动或是事后再担任原职,故“免职”并非一般人所认为的“撤职”。 3、意义不同。 撤职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防止权力腐败; 二是完善了监督机制,健全了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 三是促进其他各项监督工作的开展。免职的意义,完善公务员免职制度,是加强国家政权的重要保证。公务员是国家意志和国家行政职能的具体执行者,拥有国家所赋予的一定的权力,担负着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重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后,也要靠他们贯彻执行。停职,系因某些特殊原因,官员暂不能或不宜履行职责,闲赋休息,但其职务级别待遇不变。 法律依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第十四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免职: (一)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 (二)降低职务的; (三)转任的; (四)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 (五)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六)退休的;(七)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