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单的初次登记日期是影响保险价值的一个关键因素,也就是说,如果初次登记日期不一致,会导致保险车辆出现不同的保险价值,一旦出现保险车辆全损,是会直接影响到保险赔款金额多少的。但就国家目前相关规定而言,保险单中列明的初次登记日期只能以行驶证庐山日期为准。至于其注册登记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致的问题,是属于非常特殊的情况,应该以通常的情况为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