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新生入学报到两周后在学校办理。 辅导员根据新生报到人数领取学生证和校徽,学校统一组织人员填写学生证内容和详细资料,学生管理科核对填写内容,加盖钢印和旅费优惠章,辅导员将学生证和校徽发给学生 补发学生证和校徽: 学生证和校徽遗失后,学生写出补发申请,学校在补发申请上签章,学生持签章后的申请到学生管理科挂失重新补办,挂失15天之后仍未找到原证件或校徽的,可办理新的学生证或校徽。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四条 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