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各个时期入党誓词的变化: 从1921年中共创立开始,到1927年大革命失败,中共并没有规定入党誓词,也没有把入党宣誓作为党员发展的必经程序,加入中共组织没有固定和统一的誓词。从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开始入党誓词。 1、红军时期(土地革命时期) 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永不叛党。 2、抗日战争时期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坚持执行党的纪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3、解放战争时期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作如下宣誓: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做群众的模范。六、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 4、新中国成立初期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随时准备牺牲个人一切,为全人类彻底解放奋斗终身。 5、党的十二大至今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