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受伤住院能走合作医疗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因为在工地意外事故受伤属于工伤,工伤是不在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的。并且工伤赔偿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的,员工不需要承担医疗费用,也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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