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已领取两年失业金,第二次失业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
释义 | 失业金领取期限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缴纳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为第1个月至第12个月标准的80%。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包括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进行失业登记和非自愿中断就业。领取流程包括提交档案材料、办理失业登记、办理领取手续并报告求职经历。 法律分析 可以的。失业金与失业几次没有关系,但是失业金领取期限最长累计为24个月。根据规定: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4.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金的计算标准: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扩展资料这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金的领取流程:1、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后15天内将失业人员的档案及材料送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局。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3、失业登记完成后,需要马上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并自行选择银行发放。4、失业人员还须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 结语 失业金的领取期限根据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而定,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在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缴纳年限确定,而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的标准为前12个月标准的80%。领取失业金的流程包括单位提交档案材料、失业登记、办理领取手续,并每月向社保所报告求职经历和就业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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