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肠癌被少赔是否可以申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并未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医疗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患者认为自己被少赔,可以通过申诉、诉讼等途径要求获得更多的赔偿。 法律依据: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十条:“因医疗损害引发的侵权行为,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人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侵权赔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患者可以依法向相关医疗机构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评估赔偿金额。如果医疗机构不予理睬或者患者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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