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没写日期生效吗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没写日期也生效。 解除劳动合同书上,只要写对原劳动关系解除,且有双方签字,就是有效。没签时间的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时解除,需要遵循一般合同的规定条例,随时解除的合同只存在于具备解除行为解除权利的情形下,与时间并无直接联系。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2、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不定期合同。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5、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6、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接触劳动合同书上没有写日期并不会有什么影响,依旧具有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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