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过户可直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办理房产证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产证。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买卖房屋过户的流程如下: 1、买卖过户登记。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登记; 2、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缴纳后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 3、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综上所述,房屋过户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房屋买卖过户有一定流程,办理转移登记后,缴纳相关税费,再进行土地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