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6项落户新政 |
释义 | 这项政策的主要思想是放松非农户口和农业户口之间的婚姻关系和迁移限制,包括取消满5年限制和取消结婚满5年限制,以及允许已婚女性和已婚男性之间自由结婚。同时,政府还取消了农业人口丈夫投非农人口妻子和哈市郊区农业人口土地被征用只要本人申请的限制,并简化了外地人员在哈居住5年、往年出生和收养子女落户的审批程序。 法律分析 1. 农业户口的已婚女性可以投奔非农户口的已婚男性,且取消满5年限制。 2. 农业人口中的已婚女性,如果想要投奔非农人口中的已婚男性,不再需要满足结婚满5年的限制。 3. 农业户口的已婚女性可以自由选择投奔哪个非农户口的已婚男性,且不受结婚满5年限制。 4. 非农人口中的已婚男性可以迎娶农业人口中的已婚女性,且取消结婚满5年限制。 5. 非农人口中的已婚男性可以自由选择迎娶哪个农业人口中的已婚女性,且不受结婚满5年限制。 6. 农业人口中的已婚女性和非农人口中的已婚男性之间可以自由结婚,且取消结婚满5年限制。 2.农业人口丈夫投非农业人口妻子,取消45周岁年龄限制。 3.凡哈市郊区农业人口,土地被政府征用,只要本人申请,乡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土地被征用证明,随时可审批办理农转非落户。 4.外地人员在哈居住5年,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稳定经济收入,可给本人和家属落户。 5.居住5年落户、往年出生以及收养子女落户由三级审批简化为两级审批。 6.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房取消《评估报告等。 结语 以上各项政策为我国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之间的婚姻关系提供了更加自由、便捷的政策支持,促进了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的交流和融合。同时,我们也应关注到这些政策背后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人口等问题,以及如何落实和推动这些政策落地生根,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协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 校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九条 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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