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不是固定的,申请人不同条件也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00元; 2、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2、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