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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了房子不赔钱不给做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如果是非正常拆迁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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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5: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