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用谁的名字有影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营业执照用谁的名字有影响吗 有影响,存在不特定的风险,建议谨慎处理。如果用了你的名字去登记,你就是店铺的法人,如果他的店铺有什么违法行为,或者出了什么事,承担责任的人是你;如果他拖欠债务不还,最后找的人也是你。 法人责任的行为主体是法人的工作人员,但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是法人。法人的责任是一种有限的责任,即法人只以其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法人工作人员只有在其执行职务中的行为及法人代理人在法人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才可能产生法人责任。非执行职务的行为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不是法人的行为,只是法人工作人员或法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发生法人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责任 1、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1)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属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个人并不会因其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2)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法定代表人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3)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承担责任。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3、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通常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而法定代表人并不承担。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公司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逃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三、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1、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司法机关可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2、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定代表人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3、如公司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二条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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