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强迫小股东退出是否合法? |
释义 | 公司股东退出的手续,具体如下:先由公司的股东经过会议讨论决定,取得同意之后,进行股权转让;然后和受让方一起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再办理相关手续,比如,股权的变更工商登记手续、股东名册的变更手续。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要向有关部门上交企业申请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股东会的会议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者是股权交接证明;如果是向原来股东以外的人进行转让的,那就需要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本原件,没有正本原件的话,也可以上交副本原件等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们都是认缴公司,现在要强制让小股东退出?可以吗?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让损害公司利益的小股东退出:1、如果该小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2、可以与该小股东达成股权转让协议,购买其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股东退出后,股东能再次清算吗? 公司股东退出的清算方式:一般由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协商转让的价格,达成一致后退出。当事人既可以按市场价格自行协商,也可以请评估机构评估,然后再申请办理股权的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注销后,股东信息可以变更吗?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股东变更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到工商局提出变更股东的申请,经过审查通过的,会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二步,工商局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变更的,会当场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后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可以对股东进行变更。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盈利时,股东未签字退出怎么办? 一、公司的股东怎么撤出来1、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有:(1)转让本人股权;(2)对公司决议提出异议,请求公司回购股权;(3)公司解散后退出;(4)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5)诉请解散公司,进行清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法律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二、公司注销欠股东的钱怎么办如果欠款公司是注销的,可以向公司的股东追讨,股权股东信息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查询。如果被追讨的股东出示了股权比例,也可以按出资比例追讨,没必要追着一个股东不放,必竟欠款是所有股东承担。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法律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小股东因个人债务冻结股权,无法联系小股东,公司如何取消? 股东个人债务可以冻结股权。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冻结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该内容由 唐凤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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